教学通知

more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本科教育 > 教学通知 > 正文

关于公布2012年盲审结果及对盲审结果意见的通知(转)

发布时间:2012-06-01点击量: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学校08级毕业设计盲审工作现已结束。本次盲审自5月29日至31日进行,学校组织了十五位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参与集中盲评工作。现将盲审结果及后期注意事项予以公布。
本次抽查盲审论文共计229份,其中合格97份,占42.4%;适当修改110份,占48%;大量修改19份,占8.3%;重做2份,占0.9%;未提交1份,占0.4%。依照《关于下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和盲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西电教[2009]17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负责人督办“问题论文”的后期修改与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书》的填写等工作。需“大量修改”、“重做”及“未提交”的论文要求如下:
1.需要“大量修改”的论文,各学院应在正式答辩前,组织由教学副院长、校盲审专家等参与的复审工作(人数不少于3人),复审情况及结果需有文字记录,参与专家需统一会签通过院系组织的复审后学生方可参加正常的答辩,如复审不合格,则该生依照“重做”要求对待。
    2.需要“重做”和“未提交”的论文,学生不得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设计答辩。相关学院须另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答辩,将最终成绩于7月7日前报教务科,此次如未通过,则该生须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西电教〔2005〕84号)第十三章“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执行。
3.《盲审意见书》和《修改说明书》等修改信息装订在论文的最后页。
请各学院在上报最终答辩时间、地点时,统一上报学生的《修改说明书》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关学生的答辩信息,学校将在最终答辩时进行重点检查。
附件:2012年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
                                      教务处
                                    2012-6-1
上一篇:计算机学院2012下学期本科课程表
下一篇:我院ACM基地筹办西电第十届“华为杯”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